滁州市滁河防洪治理工程(全椒段)跟踪审计项目 中标 候选人公示
项目名称 | 滁州市滁河防洪治理工程(全椒段)跟踪审计 项目 | |
项目编号 | czsjgc202404-01 7 | |
招标人 | 名称 | 滁州市滁河防洪治理近期工程建设管理局(全椒县滁河防洪治理近期工程建设现场管理处) |
地址 | 滁州市龙蟠大道 75号 | |
联系人及电话 | 张 工 0550-3043253 | |
招标代理机构 | 名称 | 安徽金川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|
地址 | 合肥市包河区九华山路 48号省水利大厦辅楼207室 | |
联系人及电话 | 刘工 13615650956 | |
招标方式 | 公开招标 | |
开标时间 | 20 24 年 5 月 8 日 08 时 00 分 | |
第一中标候选人 | 投标人名称 | 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|
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|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| |
投标费率 (‰) | 千分之零点五( 0.5 ‰) | |
项目负责人 | 姓名 | 马钢 |
证书名称 | 一级造价工程师(水利工程) | |
证书编号 (注册编号) | 建【造】 13221151007279 | |
服务期限 | 本项目审计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、竣工决算审计完成并出具经审核备案的审核成果文件,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招标人,直至工程质保期满。 | |
质量标准 | 合格 | |
投标人业绩 | 项目名称: 济南市长平滩区护城堤工程平阴段全过程工程审计 | |
项目负责人业绩 | 项目名称: 济南市长平滩区护城堤工程平阴段全过程工程审计 | |
第二中标候选人 | 投标人名称 | 广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|
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|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| |
投标费率 (‰) | 千分之零点五( 0.5‰) | |
项目负责人
| 姓名 | 曹可剑 |
证书名称 | 一级造价工程师(水利工程) | |
证书编号 (注册编号) | 建 [造]13221151010795 | |
服务期限 | 本项目审计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、竣工决算审计完成并出具经审核备案的审核成果文件,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招标人,直至工程质保期满。 | |
质量标准 | 合格 | |
投标人业绩 | 项目名称:北碚区梁滩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工程 | |
项目负责人业绩 | 项目名称:酉阳县兴隆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| |
第三中标候选人 | 投标人名称 | 安徽天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|
投标资格相应条件 |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| |
投标费率 (‰) | 千分之零点四九( 0.49‰) | |
项目负责人
| 姓名 | 杜力 |
证书名称 | 一级造价工程师(水利工程) | |
证书编号 (注册编号) | 建 [造]13221151000482 | |
服务期限 | 本项目审计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、竣工决算审计完成并出具经审核备案的审核成果文件,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招标人,直至工程质保期满。 | |
质量标准 | 合格 | |
投标人业绩 | 项目名称:滁州市城区红庙一站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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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负责人业绩 | 项目名称:滁州市城西水库清淤扩容增蓄工程 | |
公示时间 | 公示发布次日起 3日(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,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)202 4 年 5 月 10 日至 202 4 年 5 月 13 日 | |
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| 执行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》滁公管〔 2022〕5号,以及补充文件滁公管综〔2023〕19号《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》标准 ,以最高限价(控制价)计算。 | |
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| 代理费 3000元;专家评审费:4100元 | |
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| 若投标人 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对上述结果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,并在工作时间内(上午 8:00-12:00,下午2:30-5:30)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, 材料 递交至 安徽金川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, 地址: 合肥市包河区九华山路 48号省水利大厦辅楼207室 , 联系人: 刘工 ,联系电话: 13615650956 。 异议 可 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, 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,具体网址见滁州市 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网站 —通知公告—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。 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: ( 1) 异议人的名称、地址、有效联系方式; ( 2) 项目名称、项目编号、标段号(如有); ( 3) 被异议人名称; ( 4) 具体的异议事项、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; ( 5)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; ( 6) 提起异议的日期。 ( 7) 异议人 为法人的,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;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,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,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。 ( 8) 异议人需要修改、 补充异议材料的,应当在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规定的 期 限 内 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: ( 1) 提 出 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 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的; ( 2)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,未在 公示期 间 提 出 异议的; ( 3)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; ( 4)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、难以查证的; ( 5)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,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; ( 6)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、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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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 起投诉 的渠道和方式 |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 ,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书面提起投诉,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(http://ggzy.chuzhou.gov.cn/fwzn/011001/011001001/011001001003/20200221/77dfe016-d873-4f45-ad44-8932e6ed9f89.html),书面投诉材料(http://ggzy.chuzhou.gov.cn/fwzn/011001/011001001/011001001003/20200727/37bd7fea-dfd6-42e5-b32f-ad4de4e37da4.html)递交至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科,地址: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三楼监督科,联系电话:0550-3801656。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: (1) 投诉人的名称、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; ( 2)被投诉人的名称、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; ( 3)提起投诉日期; ( 4)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、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; ( 5)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; ( 6)对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 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,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; ( 7)署名。 投诉人为法人的,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;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,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,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。 |
附件:评标情况一览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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